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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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。
■沈阳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刘戈在监管、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。
2015年10月至2020年10月,刘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期间,多次接受请托,利用职务便利,在房产项目价格审批、工程承揽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,收受巨额财物。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9月,刘戈多次接受请托,在房地产市场价审工作方面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,以高价出售房产的方式变相向企业索取巨额利益。刘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。
■沈阳市康平县政府原副县长孔德军在监管、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。
2000年至2021年,孔德军任康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、农村经济局局长、副县长等职务期间,多次接受请托,利用职务便利,在涉农领域工程承揽、专项资金拨付、工程项目回款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,索取、收受巨额财物。孔德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公职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。
■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原二级巡视员邸瑞峰在监管、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。
2017年至2021年10月,邸瑞峰任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期间,多次接受请托,利用职务便利,在惠农政策、资金扶持、涉农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,索取、收受巨额财物。邸瑞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。
■沈阳市和平区原二级巡视员高斌在监管、审批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。
2009年8月至2019年9月,高斌任皇姑区财政局局长、副区长,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,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,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,多次接受请托,利用职务便利及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在工程承揽、款项拨付、加快执行案件进度等方面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。高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,取消退休待遇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来源:沈阳市纪委监委